拉萨“两创示范”工作简报2018年第三十三期
发布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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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众创空间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专报

 

拉萨始终将众创空间建设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提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创新平台。

一、拉萨众创空间发展现状

在拉萨一系列双创政策的推动下,众创空间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涌现出众创咖啡、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截至201811月,拉萨已建设众创空间48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众创空间23家,空间总面积14.3万平方米,入驻企业751家,吸纳就业人数4276人,吸纳高校毕业生1924人,空间运营团队人数394人。

我市众创空间呈现出以下发展特点:

(一)区域特征明显

众创空间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教资源分布紧密相关,呈现出以经开区、柳梧新区、城关区等为龙头,以达孜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等为重点,以科技、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区为基础的阶梯式分布。目前,从空间密度看,城关区最高,之后是柳梧新区和经开区,达孜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等次之。各县(区)园区由于地理环境、要素禀赋不同,也使其众创空间发展模式存在较大差别。城关区、柳梧新区、经开区作为全市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依托丰富的科技资源与雄厚经济基础、发达的商品经济以及成熟的金融体系,投融资服务成为众创空间的服务优势,得益于大量优质教育资源与区位优势,创业培训服务已成为众创空间的发展特色。其他县(区)园区众创空间则更为注重入驻团队的知识获取与项目辅导,沙龙活动已成为其众创空间服务亮点。

(二)运营主体多样

自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后,拉萨众创空间发展迈入了新阶段,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从原先的政府、企业迅速扩展至高校、地产商、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平台型大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各类运营主体践行不同运营理念,通过灵活、创新的服务形态,汇聚多方资源,实现多赢的目标,起到提高初创企业成功率、创造就业机会、培养高端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等作用。其中,以政府为运营主体的众创空间主要打造服务于地方经济、树立地方产业品牌的公益性组织;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众创空间主要为实现企业内部创新创业以及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创业者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以高校为运营主体的众创空间主要致力于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成功率,实现技术成果的市场化和商品化;以创投机构和中介机构为运营主体的众创空间运营重点在于帮助机构拓展业务渠道和拓展项目来源;以地产商为运营主体的众创空间则通过建设众创空间来处置闲置的物业,提高物业运营效率。

(三)运营模式多元

随着拉萨双创工作的深入推进,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服务核心价值开始逐步凸显,产生了不少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服务、新文化,集聚融合各种创新创业要素,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目前,我市众创空间可根据业态和商业模式分为产业服务型、联合办公型和创业社区型。产业服务型众创空间以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区建设的众创空间为代表,包括投资驱动型、培训辅导型、活动聚合型、媒体推广型等,主要针对创业企业的成长需求,采取多样化的方法孵化和培育企业,通过提供创业服务来获取利润,其核心业务为孵化企业,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投融资、技术对接等服务,增加创业成功率,并通过股权投资回报获得收益。联合办公型众创空间以城关区建设的众创空间为代表,通过共享公共空间和设施,实现办公空间的租用时段分散化,在降低创业者办公成本的同时,营造能够与不同团队或个人进行互动的工作社区,其核心业务在于通过场地租金实现盈利。创业社区型众创空间围绕创业者学习、创业、居住、社交、消费等需求,通过完整的社区功能配置,提供一体化的创业和生活服务,其侧重点在于营造集成化的创业生态,以社区服务的收入来弥补创业投资短期回报的缺乏,让创业、生产、生活和消费形成营收平衡的闭环。

二、众创空间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市众创空间建设伴随着双创浪潮进入繁荣期,各县(区)园区诞生了一大批各种主题的众创空间,但随着2017年下半年以来创投环境趋冷,众创空间自身运营问题逐渐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盈利模式不清晰

我市众创空间起步晚,在盈利模式上尚处于不断探索阶段,目前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工位租金、创新创业配套服务费、股权投资等。与内地传统孵化器相比,众创空间低成本的特点决定其核心价值不在于办公场地的提供,其工位租金收入相对较低,且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一般处于创业初期,容易出现资金问题,难以为众创空间提供稳定可观的租金收入;创新创业配套服务费则主要包括课程辅导培训费、广告与活动策划费等,服务费用收入与众创空间掌握的创业资源质量和活动组织水平密切相关,只有少部分优质众创空间具备持续收取服务费用的能力。股权投资具体包括直接投资、与风投合投、用物业使用权或产权来置换创业者股权等,但股权变现难度大、回款周期长,难以成为众创空间的稳定收入来源。目前,我市多数众创空间处于入不敷出阶段,在政策扶持期勉强维持生存,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优势特色不明显

众创空间的核心在于提供全要素、专业化的创业服务,打造开放式的创业生态系统。我市众创空间行业的快速发展,开始出现泡沫化倾向,众创空间数量增长迅速,但水平参差不齐,不少众创空间发展模式雷同,未能充分体现各县(区)园区核心优势特色,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隐患。产业服务型众创空间因服务形式多样,目前已涌现出一批高质量、服务能力强、特色明显的众创空间,但大多数众创空间仍缺乏宏观布局思路,处于抄袭和模仿阶段,提供创业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亟待提升。联合办公型及创业社区型众创空间在闲置楼宇改造方面进展迅速,但工作重点仍聚焦硬件,在创业氛围的营造及创业资源的整合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且联合办公型及创业社区型众创空间目前主要集中在创业活动频繁、创客聚集度高的区域,未形成跨区域的连锁品牌,规模效应尚未显现。

(三)与产业结合不紧密

建设众创空间的最终目标在于培育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其发展模式和定位应充分结合所在城市和地区的产业基础及要素禀赋,特别是产业布局与规划。多数众创空间建设注重运营模式的选择而忽略产业领域的选择,导致不能契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剧了同质化竞争。目前,我市众创空间主要聚焦互联网、教育、文化创意等轻资产领域,与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深度不够,缺乏面向地方主导产业垂直化细分领域的专业众创空间,总体上对当地优势产业的促进作用不明显。部分众创空间专业化能力不足,没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主要提供工位、网络、会议室,缺少公共实验室、科研设备,导致入驻企业的项目以电商服务型项目为主,呈现出简单集中而非思维聚合的特点,难以提升创业团队的创新裂变能力,无法吸引从事高成长性研发的团队入驻。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盈利模式不清晰、优势特色不明显、与产业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众创空间。

(一)加快推进众创空间盈利模式市场化

一是鼓励运营主体以自有场地进行众创空间建设并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强化项目孵化服务,在减少短期资金压力的同时通过长期股权收益实现盈利。二是引导办公场地的提供方以股权的形式投入到众创空间的管理中,从而降低众创空间物业成本。三是推动众创空间兼并重组,加快形成品牌辐射和规模效应。

(二)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差异化专业化发展

一是引导众创空间加快与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对接(如:柳梧新区双创中心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入驻团队及企业提供良好保障和有力支撑。二是优化众创空间建设布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业化众创空间倾斜支持,尽量避免同一区域内众创空间的无序引入和同质化建设,防止过度稀释现有创业资源。三是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围绕优势技术领域,挖掘现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推进空间内部企业的业务对接,构建闭环的创业生态圈。

(三)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与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引导各县(区)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及优势细分市场,在进一步分割的基础上,建设垂直细分领域的众创空间,为入驻的创业团队打通和对接上下游资源,加快形成品牌影响力。二是根据各县(区)园区布局推动众创空间建设,形成以城市中心综合性众创空间为重点,以县(区)园区的特色化、细分领域专业众创空间为支撑的众创空间建设布局,发挥众创空间在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注重科技、工信、发改、人社等各部门产业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有效集成各类产业扶持政策对众创空间中创业团队及企业的支持,加快产业优惠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