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羊毛手工艺品编制辅助项目分红协议
发布时间: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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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拉萨市扶贫办的要求,为羊毛手工艺品编制项目,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150平方米,组织编织生产各类羊毛手工艺品(手工挂毯、门帘、藏被、藏毯等),修建围墙100米,硬化500平方米,并购置羊毛手工编织加工设备:铜锅(直径147cm,深度80cm,厚度5mm);染毛线所需:硫酸、冰醋酸、及各种染料;染色人员所需的防毒口罩、手套、袖套、围裙等;卡垫编织架,地毯编织架,编制工具(耙子、剪刀、钢钎、木榔头、挑针、割刀、套线圆管、穿梭板、插线板);平剪机、大剪刀、小剪刀、羊毛刷子、吸尘器;缝纫机、海绵剪,布料,拉链。

项目总投资98.25万元,国家投资90万元。

根据拉萨市扶贫办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扶贫资金90万元作为30户贫困户股份投入合作社,年底羊毛手工编织专业合作社纯利润的60%进行分红。由县扶贫办、甘曲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朗当村村委会具体负责发放。

三年后,30户脱贫后,由乡政府、朗当村村村委会选择另外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始受益(即每三年轮换一次),一此延续。保证分红年限在10年以上。

林周县扶贫办甘曲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