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号)、《拉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和《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两创示范”工作,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两创示范”经费(小微企业创新基地采购创业设备及宣传经费),确保圆满完成“两创示范”各项目标任务。